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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商业计划书

   2019-12-04
核心提示: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权,并由中宣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化部、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公安部联合支持的,由从事以数字编码技术和运用互联网络展示传统文化、电子游戏、体育竞技、影视传媒、音乐动漫、休闲娱乐等为内容的软硬件开发科研机构和院校、生产单位、运营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发起成立的,并经xx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
一、关于我们 2
二、我们的使命 3
1.项目简述 3
2.项目盈利模式 5
3.项目的价值 5
1) 对投资方的价值 5
2) 对数字内容企业的价值 7
3) 对消费者的价值 8
三、我们的优势 8
1. 商业模式清晰、可行、成熟 8
2. 技术成熟、可靠 9
3.市场容量巨大且发展迅速 9
4. 市场空白,我们是第一家 10
5. 盈利能力较强 10
6. 管理团队 10
7. 政策壁垒 10
8. 政府资源壁垒 10
四、项目风险 11
1.数字内容盗版风险 11
2.企业经营风险 11
3.技术风险 12
五、附件 12

一、关于我们
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权,并由中宣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化部、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公安部联合支持的,由从事以数字编码技术和运用互联网络展示传统文化、电子游戏、体育竞技、影视传媒、音乐动漫、休闲娱乐等为内容的软硬件开发科研机构和院校、生产单位、运营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发起成立的,并经xx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
根据中国政府对WTO的承诺,中国政府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开放中国的媒体市场,届时国内媒体及内容市场会向国外的媒体及内容企业全面开放,面对国内媒体及内容市场发展混乱、竞争无序、法律监管真空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突出问题,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适时的推动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承担起中国数字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标准、市场准入、交易和推广的历史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中宣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化部、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公安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授权,由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日常运营的针对中国数字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标准、市场准入、交易和推广机构。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包括3部分,分别是:中国数字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标准委员会、中国数字内容市场准入委员会、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互联网及无线网络媒体监测平台)。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的职能范围:
1.发挥中心在政府与企业、企业和社会的桥梁作用。
2.充当企业孵化器,增强服务功能,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3.加强行业监督,倡导行业自律,逐步规范行业秩序。
4.积极参与国际版权内容交易交流,推动数字产业国际化。
5.积极进行示范经营,带动实力企业发展。
6.我们第一阶段的任务是:
针对数字媒体及数字内容,包括博客(Blog)、数字杂志、数字图书、数字报告和文章以及其它相关互联网出版物,制定全国通行的产业标准及市场准入规则。
针对网络虚拟物权交易市场制定全国通行的产业标准及市场准入规则。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的运作机制如下:

二、我们的使命
1.项目简述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CDCTC)成立于2006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报刊服务中心领导下,由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日常运营的针对数字内容交易、交流和推广的B2C电子商务平台。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基于PC和移动终端的数字内容贸易平台,用户通过不同的终端访问相应的数字内容平台可以购买到与之匹配的数字内容。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集成的数字内容包括基于PC和移动终端的:
1)付费网站内容、电子杂志、电子报纸、电子图书、电子报告。
2)数字音乐、数字电影、数字电视。
3)流媒体。
4)软件、游戏和动漫。
5)铃音和图片。
6)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网络游戏虚拟点卡。
7)数据库查询。
8)第三方数字内容平台。
我们通过以下方式为数字内容提供商和消费者服务:
1)对于内容提供商在线销售数字内容:
A.对于拥有自己的网络服务器的大企业,可以选择使用我们的标准服务——由用户自己安排内容。用户只要注册后下载并安装一个通道网关管理软件,对产品进行定价,然后就可以开始销售。这种方式很适合在线销售付费网站的浏览权、数据库查询和视频音频流媒体等。
B.对于没有自己的网络服务器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可以选择使用我们的专业服务——由我们来安排内容;用户只需做3件事:注册、上传内容、给内容定价,然后就可以开始销售。这种方式很适合在线销售数字音乐、数字影视、软件和游戏等。
2)对于消费者在线购买数字内容:
消费者注册后可以通过订阅付费、按照浏览次数付费、先试用后购买、按照使用或下载次数付费等方式在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购买数字内容。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支付费用:
A.购买任意额度的数字/实物充值卡,或者通过信用卡、银行账户或者汇款给账户绑定的预付卡充值(数字钱包);
B.直接将账户和贝宝或者PayPal连接,通过用户现成的贝宝或者PayPal账户付款。

2.项目盈利模式
作为一个专业的数字内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我们不对任何内容提供商收取平台使用租金、包月费或者软件安装/使用费用,我们会对在平台内发生的交易额按照一定比例与内容提供商分成,具体分成比例按照内容提供商所选择的服务种类而有所区别;我们不对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在消费者支付购买费用后,我们会直接扣除分成费用将剩余款项与内容提供商结算。
由于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由PC和移动终端两部分组成,我们可以利用高点击率开展网络广告和手机广告业务,从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3.项目的价值
1)对投资方的价值
我们希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机构加入我们,共同打造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媒体和内容产业标准,并共同分享这个项目为我们带来的价值。投资方作为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的股东,可以从以下方面获得多方面的价值回报:
1.成为中国数字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标准委员会常委,参与中国数字媒体和数字内容产业标准(规则)的制定。
2.成为中国数字内容市场准入委员会常委,参与中国数字内容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并分享收益。
3.参股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原始股东,享受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股权收益。
4.第一时间获得国家级数字媒体网络监测平台的数据和分析报告。
5.共享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的全部政府资源。
6.共享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的全部会员企业资源。
7.作为战略合作方参加2007年3月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工作年会(论坛)及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揭幕仪式新闻发布会,并享受独家专场分论坛等活动。


投资收益图:


2)对数字内容企业的价值
A.降低交易成本;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是联结内容提供商和消费者并提供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平台,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大大简化和便利了数字内容交易,尤其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商业账户、SSL认证管理、购物车和服务器架设等)不仅很昂贵而且技术上很复杂,即使对于那些拥有网站的企业来讲,开展电子商务在财务上和技术上也是难以支撑的。CDCTC平台的数字内容交易解决方案扫除了这些障碍,无论企业是否有网站都可以满足将数字内容转化为现金流的全部要求而且不需要客户掌握编程技术和支付包月费用。
B.支持范围广泛的数字内容交易;我们支持的数字内容和服务包括:下载影视、音乐和游戏,收费内容进入通道和互动游戏,流媒体(视频和音频),有准入资格的数据库查询和第三方数字内容平台等。
C.多层次推广渠道;CDCTC涵盖了PC、手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和网站联盟等推广渠道,并能利用病毒营销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广产品。
D.提供全面、全程的服务支持;CDCTC是开放的网络服务平台,支持快速铺货、灵活的定价、透明的在线交易、安全的财务转账、消费者行为跟踪、内容与数据的无缝衔接等功能。在很好的管理数字内容版权的同时深刻洞察消费者行为模式。客户除了自由定制报告外,标准报告包括财务、订阅情况、销量统计、订户人口分布、支付失败和收入明细等信息。此外我们为客户提供24*7的支持和服务。
3)对消费者的价值
A.购买简捷;我们为消费者提供数字化钱包可以实现一站式购买,消费者只要一次注册、一次登陆就可以一站式购买平台内的所有数字内容商品,省去了在众多网站中重复注册、重复登陆和重复设置支付系统带来的麻烦和财务安全困扰。
B.支付安全便捷;我们提供适合小额支付和大宗交易的支付方式,包括:数字储值卡、信用卡、银行账户、贝宝等;可以使用人民币、美元或者欧元支付。
C.服务免费;我们不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消费者只用支付购买数字内容的费用。
D.使用灵活;支持通过Flash, HTML, WAP 或者第三方界面进入 CDCTC 账户。
三、我们的优势
1. 商业模式清晰、可行、成熟
CDCTC的商业模式是典型的B2C模式,这种模式无论技术上还是支付手段上都已经很成熟,而且以数字内容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在美国已经有了很成功的运营,其商业模式经过实践检验是成功的,具体详情请参考www.bitpass.com。CDCTC的商业模式与bitpass类似,并进行了创新,在pc的基础上,增加了移动终端平台以利于推广手机数字内容。
同时,我们将会与战略合作方共同企业化运营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在满足高效运转和客户服务导向的同时方便战略合作方的资本进入和退出。
2. 技术成熟、可靠
以数字内容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技术上已经有了先例,并且在实际运营中不断的优化和改进,时至今日,技术已经不是发展数字内容交易平台的障碍。
为了保证技术上的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我们正在与全球顶级的IT技术、设备、服务和解决方案供应商IBM洽谈战略合作事宜,为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构建一个稳定可靠的后台运营环境。
3.市场容量巨大且发展迅速
早在2004年,全球数字内容贸易额高达1000亿美元以上,其中仅数字出版业总额就超过120亿美元,目前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年增长率在33%以上。数字内容产业在互联网数字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推动下,已成为最具成长性的新兴产业之一。
截至2004年底,中国互联网出版总销售收入超过35亿人民币,年均增幅达50%,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约25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5年4月,中国电子图书销售超过805万册,出版总量达到14.8万种,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目前中国数字图书馆用户已经超过1000家,55%的省级图书馆开始使用E—BOOK或者网络图书。
2006年3月16日,国内著名的市场研究和管理咨询机构——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CCID CONSULTING,股票代码:HK8235)发布《2005-2006年中国数字内容产业投资机会研究年度报告》。报告显示:近年来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终端设备数量增长、数字技术普及进程不断推进等因素的有力带动下,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初具规模,发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2005年,在各主要细分市场强劲增长的带动下,中国数字内容整体产业规模持续58.3%的高速增长,达到849.8亿元,并预计到2010年中国数字内容产业规模将达到2874.4亿元的规模。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中国信用卡数量将激增,并会进一步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繁荣。
4. 市场空白,我们是第一家
目前中国大陆还暂时没有专门针对全数字内容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仅有的一些平台只是针对细分种类市场,比如连邦的8844就是专门针对软件下载市场的,我们是第一个综合性的全数字内容交易平台门户。
5. 盈利能力较强
作为纯粹的数字内容交易平台,我们一方面拥有近850亿的数字内容产业规模,另一方面拥有1.2亿的网民,再加上已经被网民广为接受的B2C消费理念和模式,这些都保证了CDCTC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再加上政府日益严厉的打击盗版和保护版权行为,CDCTC拥有巨大的升值空间。
6. 管理团队
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的主要领导全部由国家各部委副部级以上在任领导担任,能够从国家政策高度上引导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更好的为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和企业服务。
7. 政策壁垒
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中国唯一一家法定的国家级数字媒体及内容产业标准制定和贸易平台,其所拥有的行业地位,享有的权利和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其他任何企业、机构或个人不具备的,这种政策壁垒赋予了我们在行业中的先发优势和垄断地位,这对于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资本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
8. 政府资源壁垒
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由国家七大部委联合支持成立,拥有广泛且权威的政府资源,为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的顺利运营提供了充分的政治资源支持,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为战略合作伙伴和会员企业提供深度、有效的政府公关的能力。
四、项目风险
1.数字内容盗版风险
中国的盗版之猖獗是有目共睹的,而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里集成的都是正版版权数字内容,形形色色的盗版,尤其是盗版下载网站会严重的影响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的访问量和交易量,从而损害数字内容企业和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的利益。
对此,我们已经会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公安部和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就治理盗版数字内容的传播问题达成一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由国家信息产业部领导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等网络运营商封杀证据确凿的盗版数字内容站点,国家公安部和国家版权局负责对涉案人员的侦调及诉讼等法律行为。
2.企业经营风险
在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化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运作,其中,由于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的政府因素,其中的很多领导都是各部委的现任领导,其政府作风和政治气氛难免会对企业化、市场化运营的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来规避风险:
1.健全董事会制度,所有股东无论股权大小都在董事会和《公司法》框架下和谐有序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2.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任何官员及所有股东不得随意干涉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化、市场化运营,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董事会传达和解决。
3.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的领导及其他政府官员除了在董事会担任职务外,不得担任总经理及以下职务,企业按照专业化经营的原则,聘用职业经理人担任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4.企业经营采用现代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绩效考核体系、薪资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
5.实行办公地点分离的原则,即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化、市场化运营与xx创新数字文化发展促进会(DCPA)的办公地点分离并彼此独立,最大限度减少政治文化的影响,保持其企业化、市场化运营所必需的创新、竞争、服务、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
3.技术风险
虽然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如今已经很成熟,但是我们依然很重视平台的技术先进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我们委托战略合作伙伴IBM负责中国数字内容贸易中心(CDCTC)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和升级,替我方培训日常技术维护人员,同时担任我们的技术顾问。
我们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技术安全性、可靠性:
1.用户帐户、数字钱包、购买计费、分账及与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兼容。
2.数字内容的集成、推广、销售及管理。
3.数字内容版权保护(DRM),流媒体锁定,下载及激活认证。
4.数字内容的传送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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