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优化创业环境,以最实的举措、最落地的方法,对退役军人提供最大的帮助和支持。全国地方各级政府参照《意见》,根据地方实际分别制定的执行实施意见,政策力度之大、措施之果决,前所未有,为自主择业创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2部门联合发文!加大力度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意见》要求,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强化就业服务,实施后续跟踪扶持,对出现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提供帮扶。
《意见》还要求,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成立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意见》发布后,各级政府对照《意见》,根据地方实际,分别制定了执行实施意见,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一些社会力量也积极采取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2019年10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以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